本報訊(記者李榮華)12月3日,在銀川市解放西街司法所舉行的社區矯正人員警示教育會上,劉某由於不遵守社區矯正的規定,在社區居民的監督下玩失蹤,再次踐踏法律的尊嚴,最終被撤銷緩刑收監,成為引以為戒的個例。據瞭解,這是自社區矯正制度實行以來,該所出現的首例社區矯正違法現象。
   在重新戴上手銬的那一刻,劉某流出了悔恨的淚水。興慶區社區矯正人員劉某,因搶劫罪被興慶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2011年12月13日,劉某在司法局社區矯正辦公室報到後,於當日來到解放西街司法所報到建檔,接受社區矯正。按照規定,劉某須每月到司法所報到一次,但其在2013年5月22日報到後就不見蹤跡,工作人員也無法聯繫到其本人。司法所工作人員多次入戶走訪,連其父母也聯繫不到劉某。司法所認定,劉某已脫離社區矯正管理,且無視法律的嚴肅性。
   今年10月20日,經銀川市司法局批准,興慶區司法局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向法院遞交了劉某的《撤銷緩刑建議書》及相關文書材料,並將相關文書送達興慶區人民檢察院提請予以檢察監督。11月14日,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裁定,對劉某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
   11月20日,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興慶區司法局社區矯正辦公室工作人員將劉某從法院送至銀川市看守所,依法對劉某實施收監執行刑罰。  (原標題:社區矯正人員被撤銷緩刑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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